
马来西亚会宁总会成立于一九七三年。之前,全马各州与星加坡同乡会联合组织马星会宁总会于一九五○年,并合资购置总会所于星加坡。成立初期,推星加坡同乡邓达三先生及陈慕平先生任正副理事长,迨一九六五年时,始改选雪兰莪属会彭威伍局绅为正理事长。
总会鉴于同乡身故之善后安排,特在一九六五年设立福利组,专责办理善后事宜。后又鉴于教育对人民生活之重要性,遂于一九六七年将福利组盈余款项拨作中学奖励金,嘉惠士林。凡此一切均获同乡及理事之热诚拥戴,始有今日之稍具规模也。惜后因遵照政府注册法令,遂于一九七三年宣布马星会宁组织正式解散。
马星会宁总会解散后,马来西亚各州属会惟有另组马来西亚会宁总会。在一九七三年成功获得注册,然已不包括新加坡在内矣。而购置之总会所,亦在一九七九年被新加坡政府以土地征用法令下收回该会所地段,此后总会至今并没再购置会所,故马来西亚会宁总会成立至今,其办事处一直是附设在雪兰莪会宁公会内。
马来西亚会宁总会之领导组,是由二年一度之全国各州属会代表大会中选出,理事会任期为二年一届,而当选总会长之属会,其任期不得超过两届,以便各州属会轮流担任,让各属会都有机会参与领导工作。
马来西亚会宁总会目前是由十五个属会组成,其成员是:(一)雪隆会宁公会。(二)霹雳会宁公会。(三)金宝会宁同乡会。(四)槟城会宁会馆。(五)太平会宁同乡会。(六)务边会宁同乡会。(七)万里望会宁同乡会。(八)文冬会宁同乡会。(九)文德甲会宁会馆。(十)砂罗越会宁同乡会。(十一)美里会宁同乡会。(十二)民都鲁会宁同乡会。(十三)古晋会宁同乡会。(十四)美罗会宁同乡会。(十五)巴占会宁同乡会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