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胡国兴原籍四会市东城街道光辉村。现任香港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。他于一九六九年及一九七○年于英格兰和威尔斯以及香港取得大律师资格。自一九八六年起他是美国纽约州律师,并于一九八七年获委任为御用大律师。胡国兴法官于一九九二年加入司法机构出任高等法院法官前,曾于一九七零年至一九九二年私人执业。他于二○○○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,并于二○○四年升任为该法庭的副庭长。
胡国兴有长久的公众服务经验。他于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七年出任「嘉利大厦火灾调查委员会」调查专员。于一九九八年至一九九九年出任「新机场调查委员会」主席。胡国兴法官监督香港的选举达十三年之久: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七年六月出任前「选区分界及选举事务委员会」主席,并由一九九七年九月至二○○六年八月出任「选举管理委员会」主席。由于他对选举工作的贡献,他于一九九六年及二○○二年分别获香港特区政府颁授CBE及金紫荆星章(GBS)勋衔。 |